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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化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细则

[日期:2017-09-29 16:53:19   阅读: 次   收藏本文] [字体: ][打印 ]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和《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我院拟招收以下专业推免生: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人数

备注

学术型硕士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9

本科为英语专业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

本科为英语专业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2

本科为俄语专业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2

本科为日语专业

专业学位硕士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10

本科为英语专业

055101

英语笔译

4

本科为英语专业或本科期间辅修英语专业达50学分以上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起可在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之前请使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二级招生单位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学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报到:

10月9日8:30报到,公布并发放复试流程,考试时间为10月9日8:30—21:30

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文科楼615

复试形式:笔试+面试

复试内容:总成绩(100分)=笔试(100分)*40%+面试(100分)*60%

笔试主要考查语言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面试着重考查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无指定书目和考试范围。

申请学生需向各二级招生单位交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申请翻译硕士的非英语专业考生,需提供辅修英语专业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申请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以及申请英语笔译专业的非英语专业考生,需提交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并核查原件。

(4)填报我院推免生申请信息采集系统(https://www.wjx.top/jq/16825333.aspx)。如该系统中填写了获奖、论文、课题等成果,报到时需提交成果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核查原件(仅选取最有代表性的成果,每类成果最多只能填3项,请严格按要求填写)。

(5)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或我校医院体检回执。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yz.scnu.edu.cn/a/20101013/72.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或我校医院(石牌校区内)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各二级招生单位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各二级招生单位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二级招生单位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6.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在10月20日前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7.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推免生可获得一等奖);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3、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按二、三学年学业成绩评比)

一等 10000元,获奖比例20%

二等 8000元,获奖比例30%

三等 6000元,获奖比例50%

4、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5、社会资助奖学金

6、“三助”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

8、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18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 (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kc.scnu.edu.cn

 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研工办 020-85210896

外文学院招考网址:http://www.china-lednet.com/zhaoshengxi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