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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06 21:38:00   阅读: 次   收藏本文] [字体: ][打印 ]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华师党委[2016]25号)的通知,请各支部在广泛征求本支部党员的基础上做好以下推荐工作:1、每个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员候选人(学院党委从推荐上来的名单中会推荐3名做为校级优秀党员(含教工和学生)、其它作为院级优秀党员);2、在学院党委正副书记、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和党支委中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符合条件的支部或个人可以以自荐方式申报先进党支部或党建品牌示范项目或优秀党支部书记。申报者或被推荐者需填写相应的表格(详见学院网站),并在6月8日(周三)上午下班前发给学院党委组织委员方晓湘老师(邮箱:345250208@qq.com)学院党委将于6月13日前研究推荐名单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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